
海关总署近日颁布第77号布告,《海关总署关于规范车床、铣床、磨床等有关物项出口申报的布告》。《布告》提出企业在出口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治理目录》中所涉及商品时,须在出口报关单中正确申报“禁限管造鉴别码”,即明确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出口管造清单中的列管物项;同时,在“禁限管造申报身分”中填报精度、参加插补的轴数等技术参数。
拥有出口业务的企业须熟悉有关管控清单所列参数,正确申报,并有据可依。该《布告》将于2026年6月30日起执行。
起源: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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